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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检定指引

1.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东莞市内唯一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全市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用于贸易结算用途的   水表是国家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我所检定合格方可安装使用。
2.送检流程;
①携带待检水表到我所收发室登记,填写委托单。如果水表数量少,送到收发室即可;如果水表数量多或是大口径水表,需协助收发室送到水表检定室。
②检定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定,并出具检定证书。一般情况下为十个工作日,批量大的(D32mm口径以下超过1000个,D32mm口径以上超过100个)需协商完检时间。
③完检后,送检单位携委托单到收发室交纳检定费(转帐的凭转帐单),缴费后方可领取检定证书,取回送检水表。每个检定合格的水表都加有合格标签及铅封,检定证书按批次出具(不对每个表单独出证书)。无论检定合格与否,均应缴纳检定费。
3.收费标准(依据省物价局粤价[2004]43号文):

水表口径范围

收费标准(元/只)

D≤32mm

12

32mm<D≤50mm

100

80mm≤D≤150mm

140

200mm≤D≤300mm

300

4.超过300mm口径的水表,须送市质监局指定的国家水大流量计量站检定。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汴京路38号 电话:0378-2950899,2950837)
5.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温南路178号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院
联系电话:
收发室:22201721(质检大楼底层)     李小容
检定室:22200756             叶小红
业务室:22695266             朱红梅
6.开户单位: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帐号:500078271210026
东莞银行中心区东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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