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背景
从2003年8月1日起中国对目录内的电子电器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认证。如果目录内的产品没有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证书将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3C认证也正式取代原来的CCIB认证和CCEE认证。
3C认证目录(电子电器产品)
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电冰箱0701、电风扇0702、空调0703、电动机-压缩机0704、洗衣机0705、电热水器0706、室内加热器0707、真空吸尘器0708、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0709、电熨斗0710、电磁灶0711、电烤箱0712、电动食品加工器具0713、微波炉0714、电灶烤炉0715、吸油烟机0716、冷热饮水机和液体加热器0717、电饭锅0718
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
有源音箱0801、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调谐器0803、收音机0804、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0805、(0801-0805)五种设备的组合0806、音视频设备适配器0807、彩色电视机0808、监视器0809、黑白电视机0810、显像管0811、录像机0812、电子琴0813、天线放大器0814、电缆分配系统0815、卫星广播电视接收机0816
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
微型计算机0901、便携式计算机0902、显示器0903、打印机0904、多用途打印复印机0905、扫描仪0906、计算机开关电源及信息技术设备用适配器和充电器0907、电脑游戏机0908、学习机0909、复印机0910、服务器0911、收款机0913、绘图仪0914、投影仪0915
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
电子计价器、有计价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读写器、点钞机0912
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调制解调器1601、传真机1602、固定电话终端1603、无绳电话终端1604、集团电话1605、移动用户终端1606(GSM、CDMA)、ISDN终1607、数据终端1608、多媒体终端1609
3C 实施规则
3C实施规则是3C认证具体实施的官方指南性文件,主要有:
· 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 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
· 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
· 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EMC)
· 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3C 标志
标志要求:
(1)标志规格: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如下表:
| 类型,尺寸规格 |
S |
EMC |
S&E |
| 1 |
8mm |
8mm |
8mm |
| 2 |
15mm |
15mm |
15mm |
| 3 |
30mm |
30mm |
30mm |
| 4 |
45mm |
无 |
45mm |
| 5 |
60mm(正) |
无 |
60mm(正) |
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2)加施方式: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3)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4)标志颜色: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5)标志申请:可以购买统一印制的标志,加贴在产品上。也可以采用印刷,模压等方式直接施加在产品铭牌上,但是后者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标志中心申请,得到批准以后方可使用。
3C认证申请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目录》中产品认证申请。申请人也可委托国家认监委注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请机构代为申请。
申请人的申请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一)认证申请和受理;
(二)型式试验;
(三)工厂审查;
(四)抽样检测;
(五)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六)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3C认证申请请登陆认证机构网站:
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www.cemc.org.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www.cqc.com.cn
申请3C 认证所需资料/样品(首次申请)
1. 申请书(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在网上申请以后需要将正式文本递交给认证机构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 电气原理图
4. EMC和安全关键元器件清单列表
关键元器件信息见对应产品的实施规则,必须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和认证情况等信息
5. 使用说明书
6. 中文铭牌
7.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的差异说明(多个申请型号时适用)
8.CB报告和证书 (CB确认时适用)
1)CB证书和CB报告相对应。
比如,证书上出现的报告编号应与实际的报告相符。如果是扩展报告,应同时提供原基本型号的母报告;如果证书或者产品有过修改,应有相应的变更报告。
2)CB证书上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与提出CCC申请的一致。
3)CB证书和报告的颁发日期距今不超过三年。
CB确认不能免除EMC测试和必要的工厂检查。
9. 一致性申明(CQC 申请时适用)
10. 工厂检查调查表
在CQC 或者CEMC 网上申请并登陆后下载电子档,主要包括:
1)组织结构图,质量手册目录,程序文件目录
2)生产流程图,关键生产设备列表
3)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货检验的能力和关键检测设备表
11.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12. 商标的注册证明(如果需要在证书中出现商标)
13. 样品
基本型号2台,派生型号视差异情况而定。
申请3C 认证所需样品/资料(再次申请)
1. 申请书
2.一致性申明(CQC 申请时适用
3. 电气原理图
4. EMC和安全关键元器件清单列表
5. 使用说明书
6. 铭牌
7.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的差异说明
8.CB报告和证书(CB确认时适用)
9. 原始型号的测试报告(如果是派生或者变更申请)
10. 样品
基本型号2台,派生型号视差异情况而定。
3C认证收费
1. 申请费:600元
下列情况不收取申请费:
· 变更企业名称或地址(不包括企业迁址或改组、改制)
· 变更认证申请人
· 变更商标
· 在规定的产品单元内和同一设计型号基础上扩展产品销售型号和产品商标等
2. 申请资料为非中文的,另收资料翻译费。资料翻译费收费标准由认证机构根据费用支出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元
3. 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800元
4. 检测费
不同类型的产品检测费用不同,详细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92号)
5. 工厂检查费:3000元/人日
具体工厂检查人日数,由工厂人数和涉及的产品类别而定。
6. 证书年金
对同一申请企业获得的证书(包括从不同的指定认证机构获得的证书,下同)在20张以下的(含20张),每张证书每年收取200元;获得的证书在20张以上、50张以下(含50张)的,每张证书每年收取150元;获得的证书在50张以上的,每张证书每年收取100元。
7. 标志费
批准在产品或包装上自行印刷或模压认证标志的,收费标准为:每一种标志使用形式第一年9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600元。